課外活動獎勵制度
日期: 02/06/2025
凡獲老師選派參賽的學生均可按《學生手冊》第10頁所列的獎勵細則而獲記優點或小功。假若學生於校外自行參賽而獲冠、亞或季軍者,可在學校網頁的學生表現《自行參賽紀錄表》下載或向班主任索取《自行參賽紀錄表》填寫並連同獎項一併交回班主任,學生可獲「陽光達人」獎勵計劃20個積點 (詳見學生手冊P.79) 。老師會把獲獎生資料存檔,並刊登於【每月通告】及上載於校網【學生獎項】內,以示鼓勵。
*凡自行參賽而獲獎的同學,如需交獎給班主任登記及安排頒獎,必須於4/6(三)或以前交班主任處理。其後獲獎的同學請於2025/26年度十月開始交下年度班主任登記。